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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陕西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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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陕西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研究报告》

时间: 2012-09-04 12:27
    文化市场体系是文化市场主体、市场内容、市场活动与市场环境诸要素的集中。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是实现文化强省目标的基本途径。根据省委宣传部安排,我们对全省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加快健全我省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调研报告。
    一、我省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化娱乐、电影发行放映、网络、动漫、文化旅游、艺术培训、艺术品业和对外文化交流等门类相对齐全的文化市场体系。文化市场主体不断扩大。截止2010年底,全省文化产业共拥有法人企业和单位8.7万个。组建了陕文投控股有限公司、演艺集团、西部电影集团、新华发行集团、出版集团、广电网络产业集团等文化企业集团,建成了曲江新区、高新创意产业园、关中民俗博物院、大唐西市等产业园区和基地,曲江新区已成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文化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文化机构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会展博览、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显著提高。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258.96亿元,同比增长25.5%,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82%。文化消费不断增长。全省2010年人均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城镇居民843.76元,比2004年增长116%;农村居民379.61元,比2004年增长46.7%。文化市场管理更趋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逐步健全,管理执法机构不断完善,综合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但是,目前我省文化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与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文化消费总量增长较慢,落后于全社会消费增长幅度。二是文化要素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市场主体弱小,缺乏龙头带动企业。市场占有率相对较小,高端人才严重匮乏。三是文化市场管理创新不够。对一些新兴文化样式和消费领域,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手段。对影响文化市场健康发育的盗版、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还缺乏长效治理机制。
    二、健全我省文化市场体系的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围绕实现“文化强”、建设西部强省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大力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化生产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工作重点:重点培育文化旅游、出版发行、动漫音像制品、演艺娱乐、影视和艺术品、会展博览等文化产品市场。加强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不断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大力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建设文化物流基地,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中介,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依法强化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保护文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标任务:文化要素市场更加健全,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文化市场创新能力明显加强,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现代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流通体制更加完善,文化消费显著扩大,市场配置文化资源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力争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左右,使文化产业成为我省支柱产业之一。
    三、健全我省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壮大文化市场主体,优化文化市场格局
    1、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省直文化单位改革向纵深发展,抓紧完成市级“事转企”任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用人、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育壮大文化产业集团,形成一批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规模化发展的龙头企业。
    2、鼓励发展民营文化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良好环境,真正做到“政治上放心、政策上放开、发展上放手”。民营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资质认定、融资、财政扶持、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分配、政府采购、进出口贸易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民营文化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组建文化产业集团,培育形成新的市场主体。
    3、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深入挖掘陕西特色文化潜力,拓展文化消费领域。促进文物、旅游、会展、演出等文化资源转化,打造文化品牌,探寻文化消费热点,巩固和培植消费增长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有内容、低票价、广参与的文化消费活动,促进文化消费增长,扩大文化消费总量。
  (二)大力发展文化生产力,丰富文化市场供给
    1、提升文化商品和服务生产能力。实行“一市场一政策”,对各类文化市场进行分类指导,以市场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企业优化生产结构,丰富文化产品种类。继续强化新闻出版、会展博览、文化旅游、广播影视等产业,抓龙头,带骨干,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积极推进文化休闲娱乐、文化信息服务、创意设计研发等产业实现超常发展。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高艺术含量、高科技含量的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软件设计、网络游戏、卡通制作等产业,促进动漫产业实现突破。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扶持数码电影、网络服务、数字化电视服务等文化市场加快发展,扶持发展数字出版,鼓励形态和内容创新。大力扶持具有陕西特色的秦腔、陕北民歌、皮影、剪纸、泥塑等民俗文化产品。采取政策扶持、资助补贴、与公益服务相结合等办法,满足不同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2、实施精品带动战略。服务大众,贴近时代,立足民族优秀文化,以内容为核心,努力打造经得起历史、群众和市场检验的精品力作,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延伸效应大的品牌项目。突出地域特色,精心策划打造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文学艺术和自然风光旅游六大品牌。实施项目带动,围绕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具有陕西特色、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标志性文化精品。
    3、引进国内外优秀文化产品。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中介机构,丰富文化商品市场。构建我省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和物流的国际化流通平台,吸引更多实力雄厚、影响力强的文化投资机构和要素市场服务机构来陕合作,鼓励特色文化产品“走出去”,实现我省与国际文化市场接轨。
  (三)培育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要素流通
    1、加快文化产业要素聚集。加快推进历史文化主题园区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规划建设。打造华夏始祖、中华礼乐、秦文化、汉文化、唐文化、宗教文化等主题文化园区。建设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动漫创意基地、红色文化和黄土风情文化演艺基地、数字出版传媒基地和出版物物流配送基地。稳步推进文化投资、产权交易、艺术品交易、文化人才等文化市场发展,探索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种业态和形式的市场交易和服务。
    2、完善文化市场投融资体制。加大文化市场发展政策性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尽快形成文化市场多元化投资新机制。鼓励外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兴办文化企业。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申请上市或借“壳”上市,扩大文化市场资本来源。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实行人事代理制,推进文化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柔性流动。重点培养一批熟悉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和国际规则的经纪人、艺术家等专业人才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文化名人和优秀经营人才来陕创业和发展。允许各类人才以文化品牌、创作研发成果等无形资产参股文化企业。
    4、加快文化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演艺、影视、文化娱乐、图书版权、音像制品、会展等文化市场建设,做大做强我省文化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文化活动品牌。积极发展文化中介服务市场,培育文化创作、生产、营销和服务的各种中介机构。加快建设现代文化商品零售终端市场网络,完善采购、配送、流通等服务功能,积极引入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模式,持续扩展交易规模。构建城乡区域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文化市场空间格局,满足不同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打破条块分割,推动我省与周边地区文化市场一体化整合。
   (四)优化文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1、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确保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市场准入体系、行政执法体系、行业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技术监控体系,促进我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2、建立健全文化行业协会。在文化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托行业协会制定文化产业工艺、功能、检测、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构建文化产业行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文化行业各类协会在市场协调、行业自律、服务维权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设立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3、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模式。加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文化、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协调的执法机构。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不断加强对虚拟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大动漫产业等高技术文化产业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文化市场的社会与舆论监督,全方位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省政府研究室
参与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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