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简体 | 登录 | 注册
字号: 打印
分享: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赴闽津调研学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报告

当前位置: 首页>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报告 > 2019年调查研究报告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赴闽津调研学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报告

时间: 2019-07-09 00:00

    按照梁桂常务副省长的指示精神,由我室牵头抽调办公厅政务管理服务处、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单位组成专题调研组,赴福建和天津调研学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进经验,借鉴两地做法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福建创新行政审批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福建省是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省份之一。2013年以来,福建开展了10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率达55%,市县精简率达到70%。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成以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市、县、乡实体服务(便民)中心和村级代办点为主要构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新格局,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制度全覆盖。国家发改委大数据分析显示,网民对福建省“放管服”改革评价居全国第三(下图)。

 

 

 

 

放管服改革最受网名认可的前十位省份

    一是全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办事流程,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批环节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到50%以内。大力推行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建立“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数据库和“闽政通APP”,网上办理事项开通率达到96%。创新办事方式,公布2725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职能审批,达到总事项80%,审批人员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在线办结后,将审批证照、批文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见附件)福建省政府专门印发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审查审核、服务场所、网上审批、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环评等6个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建立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实现省、市、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事项一标准”。福建自贸试验区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一章审批”,实现了企业“办事不出区、审批不出区”,整体行政效能提升近3倍。

    三是大力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见附件)福州市成立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除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外的事项全部入驻。创新推出“一口受理”,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建审管理三大类别,整合审批流程,梳理形成33组“一口受理”系统,建立了“一口受理”机制。实施“多规合一”审批改革,建设“多规合一”审批业务协同平台,相关审批人员可以读取到电子证照库里审批前置部门的批文,不需要办事人员多次“跑腿”,也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审批材料的网络共享。在项目前期阶段,制定年度重点推进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土地储备计划、项目前期协调机制,开展规划选址“五线”检测等前期工作,确保各类项目符合“一图五线”管控要求。在项目审批阶段,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为立项决策、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具体牵头部门,推出容缺预审、设计方案联审及会商机制,有效解决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标准不一、互为前置等问题,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为46个日作日,时限压缩了近七成。

    二、天津创新行政审批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天津充分发挥简政放权“先手棋”和“当头炮”的重要作用,在全国率先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次性“清零”,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由1133项减少到目前的253项、减少77.7%,向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分别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14、242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是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天津专门设立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作为正厅级行政机构,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政府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统一管理。构建“三级中心、四级服务”行政服务体系,先后建立了市、区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248个街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在3688个社区和村建立编码服务代办点,实现三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平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全覆盖。

    二是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将市级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划转到审批处(科),32个市级审批部门、13个配套服务部门、6个中央驻津审批部门进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除27项不宜进驻事项外,226项全部进入市“中心”实行“一站式”、“现场审批”服务,并提供147项配套服务事项办理。全市所有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功能区成立行政审批局,形成“市级部门审批处+区级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模式。全面推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同”服务机制,推动市级事项办理向区级审批局延伸,设立延伸服务窗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是推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见附件)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前伸、中加、后延”再造,向前延伸至土地前期整理,中间加入各类审批中介和招投标环节,向后顺延至项目竣工验收,将项目分成项目前期、项目核准及用地许可、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项目开工许可、项目竣工验收五个阶段。联合审批涉及的全部事项和手续在全市统一的联合审批计算机应用系统线上同步、规范操作,实现了“一口进件、分段审批、牵头负责、并行办理、限期办结、一口出件”。推动落实联合审查、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审批环节由255个减少到90个,审批要件由435件减少到295件,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27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压缩到68个工作日,整体审批效率提速40%以上。2017年,天津共有10429个项目进入联合审批系统办理,同比增加105%。 

    四是构建行政许可服务“一张网”。建设行政许可服务“一张网”,纵向实现市、区、街乡镇三级中心网络贯通,横向实现市级部门、机构的联通。推行市级审批系统与天津政务网无缝对接,形成了统一互联网入口,统一身份认证,做到终端同时在线使用,信息同步互换。建立行政许可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要件库,建成网上审批大厅,行政许可事项100%开通网上申报功能,30%事项实现了网上审批。

    五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标准。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分别从基础类标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和管理类标准,推动开展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编制工作,已编制完成758个操作规程、12个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并上升为地方标准。事项的办理模式和程序都在计算机系统上预先设置,所有事项只有通过网络系统才能办理,大大减少了人为因素和“自由裁量权”。目前,天津受全国标准化工作组的委托,正在编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标准(从项目立项到验收合格),规范行政许可现场踏勘程序和专家评审程序。

    三、福建天津经验对我省的启示和借鉴

    无论福建推行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还是天津运行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都共同抓住了行政许可“集中-规范-系统”的关键。所谓“集中”,就是将分散在各部门、多头管理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统一办理、协同推进;所谓“规范”,就是对各自为政、程序交织不清的许可事项进行逐项分解、明晰办事流程,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可操作;所谓“系统”,就是通过“一口进件、牵头负责、并行审批、限期办结、一口出件”办理模式,最后实现“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一张网”体系。

    ——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启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已成为各地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国内通行做法和改革趋向。天津、福建在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减少不必要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将过去分散在各部门的许可权相对集中,统一办理,协同推进,基本破除了部门各自为政的壁垒,从体制机制上实现了“一颗印章管审批”。

    借鉴:我省应充分借鉴天津、福建的经验,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将现有的343项再精简至300项以内(天津减至253项),同时拆除大项套小项“套中套”等审批事项,直至分解到单一事项。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省级层面,实现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权限、行政许可人员的相对集中,可以单独设立许可部门,也可以委托审批职能较多的综合部门行使集中许可职责,相关部门内部设立统一的许可处室,原审批部门工作重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在市级层面,参照天津和福州模式,全面推行市级行政许可局挂牌运行,构建网上网下集为一体的行政(市民)服务中心,除涉密及特殊事项外全部许可事项入驻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在县级层面,认真总结泾阳、彬县等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同步开展市县两级改革试点,争取年内实现80%的县域行政集中审批,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体系。尽快形成省市县自上而下制度统一、市场统一的审批系统,确保实现全省范围内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改革效应。

    ——规范和优化联合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启示:在当前单个审批环节压缩时限空间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优化审批流程成为行政审批提速的关键,也是提升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福建、天津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进行标准化改革和流程再造,极大提高了项目许可的整体效率。

    借鉴:应充分借鉴天津、福州做法,在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基础上,加快制定《陕西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对涉及多部门办理事项,确定每个联审联办事项的牵头和配合部门,实行分阶段会商会审、跨部门联合审批,力争做到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30个工作日完成联合审批,政府投资类70个工作日完成联合审批,保持与发达地区同等水准。创新推行审批代办、“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区域评估”等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措施落地,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审批改革,力争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系统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

    启示:行政服务标准化是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政府服务的基础。福建、天津正是以行政审批标准化为基础,才能够推动行政审批模式转型升级。福建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天津首创审批操作规程地方标准,把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上升为地方标准。

    借鉴:我省应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对行政审批事项,从事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性质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实现省市县一事项一标准。全面梳理和公开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组织各区各部门对每个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和规范,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做到一个事项一个办事指南。鉴于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复杂繁琐,可以确定一个事项一个牵头部门制定标准,全省统一规范运行。借鉴福建的做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研究院根据有关标准制定统一的模板,指导各地市审批标准化进程和规程。

    ——加快建设“实体+网络”政务服务大厅。

    启示: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是实现便企利民服务的最有效方式。福建、天津均构建了省、市、县、乡多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代办,形成了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实现了各单位审批要件、程序、时限全程阳光操作,企业只要对口单一窗口即可享受全流程全透明服务,有效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借鉴: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务大厅的硬件改造和软环境保障水平,对目前受场地限制不能搬入的住建、卫计、工商、公安(出入境)等省级部门服务大厅,可挂“省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的牌子,接受统一监管。当前,网上审批事项逐年呈递增趋势,福建、天津网上事项办理开通率分别达到96%、100%,天津30%的事项实现了网上审批。我省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实现各级部门自建审批服务系统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办理系统的数据互通。借鉴学习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http://www.tjxzxk.gov.cn/)的做法,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项目名称、依据、报件、时限、流程以及是否收费等内容全部在网上公开,实现所有入驻事项集中网上审批。全面实行行政服务中心一口接件出件,受理、审查、批准相分离的“一口受理”办事机制。集中开发统一的“一窗受理”信息系统,推进省市县各平台业务系统融合,形成全覆盖的集成网络体系,实现“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坚持“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制,实行“一个干部管到底”,咨询服务“一口清”“一次性告知”,全过程帮办代办,推行点菜式服务、保姆式服务、勤务员式服务。梳理公布我省“最多跑一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马上就办”的态度,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持之以恒推动政务服务创新。

    启示:创新和提升政务服务方式是转变行政职能的永恒主题。福建、天津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需求,以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的使命担当,着力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不该管的、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更多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创新了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机制,促进了政府部门内部行政资源整合。

    借鉴:改革的过程是责权调整的过程,是思想解放的过程。改革的不断深入,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随之加大,服务理念和思想的转变尤为重要,当前全省上下需要的是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不断创新审批服务体制机制,拓宽“放管服”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借鉴福建“闽政通APP”“榕证通”经验,开发“陕政通APP”“陕证通”,公布陕西“最多跑一次”“一趟不用跑”清单。借鉴天津做法,在省、市、县三级政务中心成立重点项目代办中心,负责为各级重点项目和领导包抓项目提供审批代办服务。对提供行政审批要件的中介机构实行年度目录管理,提高中介机构整体服务效率。整合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管理职责。借鉴福建12345、天津8890在线平台的做法,加快建设我省12345平台,形成以政务服务网配套的电话网络渠道事项办理和行政效能监督平台。强化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我省行政审批服务意识和工作标准化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办: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11 陕ICP备16007530号 陕公安备案号: 61010202000195

altalt a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