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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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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19-10-17 08:56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陕西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努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一、“放管服”改革基本进展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方面。持续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去年两批次取消30项国务院取消事项的初审环节和4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委托下放省级管理事项217项。继续推行目录化管理,修订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实现市县两级同一审批事项各要素的整齐划一。修订后省级行政审批总量精简67.52%,其中行政许可项目由684项减少到343项,精简49.85%。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的运维管理工作,明确全省各级各部门管理权限,落实维护责任。对全省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成地税、气象部门市县权责清单数据规范和集中统一发布。确定100项行政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35个市(县区、开发区)开展全面推行审批与监管分离的集中审批模式,通过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投资审批改革方面。制定印发《陕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报建审批事项由57项减少为33项;其中保留25项,整合25项为8项。及时规范所涉报建事项材料清单,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可通过在线平台实时进行报建事项的申办。全面规范核准和备案项目管理。发布了《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进一步下放4项核准权限,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政府核准管理权限。制定印发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核准项目申请材料、基本程序,确定了告知性备案的具体流程,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服务的工作措施,并对在线平台相关功能进行调整。推进在线平台建设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审批事项全程网上申办。截至11月底,在线平台申报项目排全国第12位,全省项目库项目1363个,总投资10076亿元,落地项目156个,投资2221亿元,PPP模式成为拉动基础设施投资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

   (三)职业资格改革方面。积极开展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切实解决职业资格“考试多、证书多”的问题。国务院取消事项涉及我省的434项职业资格已全部清理取消。同时,主动取消了我省自行设置的21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认真开展“回头看”,在全省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目录,及时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确保落实到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基层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对已经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地区和部门,要求书面报告落实结果,并反复开展排查;对推动工作较慢的单位,安排专人督促落实,限期整改落实;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宣传,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坚决做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四)收费清理改革方面。坚决落实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4亿元。主动出台部分收费基金优惠政策,全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亿元。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管理,全省各市公布了市本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了收费目录清单向市一级覆盖延伸,收费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坚决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推进市场化改革。取消、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可为企业减负1亿多元。落实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降低用能和物流成本,年可减轻用户电费负担18亿元以上、天然气负担约1亿元。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6.3亿元。继续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降低会费标准或减免困难企业会费50余家,取消会费7家,涉及金额1000万元。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的监管。

   (五)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探索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新路子。在全省实施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截至去年11月底,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核发营业执照22998份。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牵头自贸试验区市场准入改革,建成申请“一口受理”、事项“一窗通办”、业务“一网流转”、数据“互联共享”的行政审批(备案)联办平台,整合15项涉企登记备案事项,实行“七证合一、八项联办”。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再将49项涉企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54证合一”,加速推进市场主体快入准营。创新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实行“名称现场提供、住所自主申报、登记信息口述、当场核准发照”模式,在西安市、西咸新区和杨凌示范区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持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落实32项前置审批事项,调整发布我省252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西安市、西咸新区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通过实施一系列放宽准入和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7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31.75万户。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探索分类分级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进政府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工作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42个省级部门全部建成贯通市县的随机抽查电脑摇号系统。全面实施县域营商环境监测工作,制订了《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目前已对全省107个县(市区)营商环境进行监测排名,以此推动全省县域营商环境持续好转。加大专项督查力度,采取全面自查、实地督查、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促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六)政务服务改革方面。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出台《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提出预期目标和重点落实措施,列出了各级各部门的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理工作,探索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管理制度。在权责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材料,取消兜底条款。目前,省级351项行政许可事项绝大部分已完成编制办事指南。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三年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与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运行规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规范》三项规范,对政务服务涉及的各个重要环节,从事项管理到现场服务,从网上平台到实体大厅,均做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采用“统分模式、两级建设、三级使用”建设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数据共享。目前,省级平台已完成开发建设,整合了多个部门系统的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了不同系统间的用户实名认证和数据交换共享功能,推进了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制定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取消办事材料兜底条款,着力构建“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重点对试点领域中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制定并公开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和具体标准,公开办事过程关键节点信息和办事结果,让群众办事更明白,让部门审批更规范。

   二、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放”的精准性、前瞻性有待提高。全程电子化实施中所必须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等尚无具体的法律法规支撑,为改革带来一定困难。各级部门在权力下放中任务重、责任大的事项放得多,“僵尸权力”、群众关注度不高的事项放得多,一些“空放”的权力常年处于无业务开展状态。如,草种生产经营许可、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许多市县常年无办件量。对一些地域性强的审批事项是否纳入本级政府行政许可事项缺乏统一标准和审批基础,但在督查中却作为承接落实不到位问题要求整改,放权灵活性不足。

   (二)创新举措联动性、协同性有待增强。一些改革措施与现行管理制度不兼容,面临着理顺新旧管理制度的难题。如,我省于2015年1月取消了“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国家鼓励类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关税确认”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而西安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仍执行凭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国家鼓励类内资项目确认书》办理项目备案登记及设备进口减免税手续的规定,影响企业正常享受国家相关免税。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如何理顺与原有管理部门之间关系成为新的难题。如,一些区县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创新性地把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权下放给行政审批服务局,但与工商管理总局现行规范要求相背离,如何划分创新与规范边界,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商管理局权责缺乏政策依据。

   (三)下放权力与基层权限、能力不匹配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事项存在着权力下放不同步、配套跟不上等现象,造成了接不住、接不好等问题。如,陕西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事项217项,但由于自贸区、开发区管理体制多数没有社会管理权限,部分下放的社会管理事项难以有效落实,中国(陕西)自贸区6个分片区中仅有西咸、杨凌2个片区能够全部承接到位。陕西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下放到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但在发证过程中中国渔业指挥系统办证权限未开放,县级水利部门未获得管理员权限,系统内办证信息无法录入、打印,不能完成证件办理,出现接不住的现象。一些下放的事项中由于业务性、专业性都比较强,而承接部门缺乏专业人才,对有关标准规定和政策把握不准,力量尚显不足。如,宝鸡市级卫计部门承接的“外国医师短期行医核准”事项无专业人才,很难以鉴别外国医师证真伪,存在下放权力接不好的问题。

   (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低。一是各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标准、流程、申请材料等不统一,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不统一,致使同一事项在不同区域的办理体验截然不同。二是“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数量全国不一,各省分别就涉企证照进行梳理,但缺乏相对统一的标准和依据、整合证照不统一,给“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跨区域应用带来一定障碍。三是项目审批没有同一标准流程,各市县、开发区在项目报建审批方面,审批流程和需要企业提交的前置审批资料各不相同,给企业办事造成一定困扰。

   (五)政务基本信息共享还未实现全覆盖。中央明确要求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全国共享,但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严重制约了审批效能的提升。一是公民基本信息共享程度不高。我省推出“微信办照”等诸多创新举措,需通过微信进入自然人识别系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但每次查询均需缴纳0.6元费用,不利于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二是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不全面,各部门涉企信息推送标准不统一,一些部门推送的涉企信息还存在缺项、不规范的问题,企业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三是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沟通不畅。“放管服”后相关行政部门不再出具“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等材料,但在办理财产分配、征地拆迁对象认定、银行贷款、就业入职等具体事情时,要证的继续要,开证明的不给开了,导致群众不知所措,造成了新的办事难。

   (六)“双随机一公开”难度较大。一是随机抽查业务尚未实现真正融合,监管的合规性不足,监管行为缺乏依据标准。对于哪些事项可以确定为双随机事项,是按照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为主还是以行政检查事项为主,没有明确标准,各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不相同。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量薄弱。承接下放权限较多的县级市场监管、住建、林业等部门面临执法人员紧缺的问题。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要求部门必须由两名执法人员同时参与,但是由于县区监管部门人员有限,具有执法资质的人员更少,造成了无法抽取执法人员的窘境。三是跨部门、地域、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还不健全。许多企业失信行为未能得到及时、严厉惩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四是“先照后证”实施后部门联动不足。各许可部门监管界限难以厘清,一些部门长期依赖“前置”把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滞后,出现了立法或制度空白。如网络售假、网络欺诈、侵犯用户隐私等违法违规现象频发,因制度缺失而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五是双随机抽查、原有的网格化巡查监管融合对接缺乏明晰制度安排。“多证合一”等鼓励创新创业政策实施后,一些不法分子钻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的空子,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破坏了正常税收秩序。仅靠双随机抽查比例太低、震慑不足,如何充分发挥网格化巡查监管优势还需政策进一步明晰。

   (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尚不健全。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市场主体进入门槛进一步降低,越来越多的个体工商户快捷方便地进入了市场,但企业开办简单、注销困难,特别是清算注销、工厂制企业改制,大量市场主体的退出成为新难题。部分企业反映,企业注销需要分别到税务、社保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债权债务公告需45天,企业注销程序一般需要2个月以上时间,破产清算短则2年、长则3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僵尸企业”退出效率。

   (八)企业减负空间依然较大。一是企业税费负担依然偏重。如,资源税从价计征,但煤炭行业的井巷成本、塌陷补偿、利息支出等主要成本项目均不能在税前抵扣,行业增值税实际税负高达14%-15%,远高于其他行业。因国家征收低阶煤分质利用油产品(轻质化煤焦油)消费税,低阶煤分质利用项目均处于亏损之中。水利基金和印花税的征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宗贸易及物流业的经营规模。二是价格行为规范制度滞后,一些行业在价格放开后价格快速上涨,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和群众投诉。如,物业服务及交通工具停放收费放开管理后,因行业特殊性并未形成有效充分竞争,价格放开后又缺乏规范其价格行为的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成为价格投诉热点和社会不稳定源。三是政策持续调整变化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如,消防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一些按照老标准建成投资项目,因消防验收依据新标准,企业项目难以通过消防验收。个别僵尸企业在清算或转让时,涉及原有划拨土地所有权变更问题,按原有合同规定还是现行标准补齐出让金,成为僵尸企业退出的难题。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是增强改革的协调性、联动性、精准性。强化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分析评估,对一些下放基层、常年办件量为零的审批事项,予以修改和废除;对一些方便基层管理、企业和群众呼声较高、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加大下放力度。在下放审批事项时,同步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杜绝层层往下甩包袱,确保权力下放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对减证便民事项由上至下进行清理规范,逐级公布取消和保留的盖章和证明事项清单。

   二是加强综合监管、分类监管、智能监管。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予以明确,对适用主体、抽取比例、检查方式、操作流程、结果处置等具体事项予以规范,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的法律规范。加强对行业、区域的分类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推广市场监管部门“一次出动综合检查多个领域项目”的做法,将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高效结合,提高监管效率。广泛运用大数据技术,增强预判、研判能力,提前发现违法违规苗头。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议国务院统一统筹指导,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流程的要求逐项进行梳理,实现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相同、编码相同、类型相同、依据相同,实现不同地区同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企业和群众同一服务感受。加快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标准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线上线下服务标准化,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是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共享政务信息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和平台对接的标准体系,健全政务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的机制制度,打通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完善政府机关内部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信息互享互用机制,避免信息重复录入和反复提交。逐步推进各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全面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立网上预审、网上验证核对等机制,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五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建议从国家层面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简化5000万元以下国家鼓励类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办理程序。降低煤炭企业资源税税率,进一步完善煤炭增值税征收办法,扩大煤炭企业进项税抵扣范围,减免轻质化煤焦油产品消费税。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强化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合作,持续推进企业退出制度创新。推动涉企、个人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动联合惩戒备忘录措施落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是深入推进“放管服”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发现找准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各项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积极推动多元社会主体参加“放管服”改革,把发展要求、人民需求、基层期盼、社会评价、群众意见等导入“放管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强化对“放管服”工作的预判、预防、预测和风险评估,积极开展事前、事中评估和中期评估,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不断敲钟问响、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事项“干一件成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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