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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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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47A/2017-018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研究室 [ 发文日期 ] 2017-02-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7-02-23 11:19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二是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省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省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三是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省政府各位领导的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四是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全省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五是组织社会各界研究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六是加强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对策建议;七是负责政府系统调研机构和社会研究机构课题的协调工作,负责省际间调研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八是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 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加强理论武装。

    2. 突出抓班子建设,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三项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
    3.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夯实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基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高标准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和重要文稿起草
    4. 推动建立厅局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深化省情认识和对新战略机遇的把握,建立健全《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长效机制。

    5. 对口做好省政府领导重要文件、文稿等起草服务工作。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6. 突出战略性课题研究,全年完成13项重大调研任务。

    7. 坚持问题导向、发展目标导向,按季度开展全省经济形势分析,做好专题形势分析。  

    (四)积极推动智库建设

    8. 加强纵横交流,组织召开、参与相关理论专题研讨会、优秀调研成果研讨会等,及时向省政府反馈国家发展动态、政策趋向和外省发展情况。

    9. 积极与相关院校及研究机构等单位开展合作调研,办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协同创新中心和陕西发展高层论坛,继续推动调研示范基地、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10. 办好《陕西经济研究》、《调查研究报告》等刊物。

    11.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大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等信息传播力度。

    (五)认真强化机关建设

    12. 以相关主题活动为载体,加快学习型机关、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

    13. 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全年安排6次专题学习培训。

    14. 推动室内干部轮岗、室外干部交流,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15. 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

    (六)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16. 认真落实干部驻村扶贫、“第一书记”蹲点扶贫、干部对口帮扶等重点任务,力争蒲城县黎起村扶贫脱贫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关行政编制42人,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参公人员41人,工勤人员4人);机关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728.90万元,其中共有车辆4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预算收入888.22万元全部为财政公共预算拨款。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63.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2万元;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0万元;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46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7.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9.4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51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度预算拨款支出888.22万元全部为财政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737.22万元,项目支出151万元。 

    (1)基本支出737.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

    (2)项目支出15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我室中心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 出国经费16万元,课题调研经费45万元,陕西经济研究补刊费15万元,调查研究报告补刊费10万元,经济形势分析25万元,智库建设经费4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安排的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万元,“三公”经费总体较上年有所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有所下降。

    2017年我室“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比较吻合。

    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20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预算15万元。会议费培训费预算与上年基本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本级运行经费预算158.66万元,主要安排本部门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0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单位无专项资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转入的专项课题调研经费。

    (二)支出科目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支持机构履行职能,以及保障各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的支出。

    2. 教育支出:指用于组织的课题调研项目相关知识培训。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机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的缴费支出,以及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作、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结余分配: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

    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XLS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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