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15 09:38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我们对2014年省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分为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五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秘书处,联系电话:029-87292255;通信地址:西安新城大院前大楼12层东;邮编:710006。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一个重要举措。2014年,省政府研究室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政务办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机制、稳妥推进、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室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承担日常工作,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全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秘书处协调、督促各处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在11月初召开的第16次室党组会上,室党组专门就加强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积极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室门户网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2014年我室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信息编辑发布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网络接入终端审核制度》、《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网络保密巡查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按照我室《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定,凡是在我室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必须填写《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起草处室、秘书处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然后进行保密审查,最后由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才可进行网上公开。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员账户、口令及密码由专职网站管理员掌握,并按照安全保密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更换。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对门户网站日常的维护、安全检查、备份等工作。专职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站安全日常巡视。信息采编人员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讯,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务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2014年11月20日,省政府研究室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科学定位、富有特色、安全保密”的网站建设原则,确定了专人负责网站建设管理与网站信息安全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154号)要求,2014年我室在门户网站上共录入了242条公开信息,并且按要求定期在网上将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室的要闻动态、通知公告、室内工作动态、机构介绍、领导信息、政务信息公开、《调查研究报告》、《陕西经济研究》、机关党建等方面。并着力对市民相对比较关注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通过图片和文字等多种方式,先后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录入了《政府工作报告》、重要言论、数字陕西、便民服务等内容,完善了门户网站的规范化建设。2014年,我室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一位室领导担任我室新闻发言人,秘书处抽专人负责配合完成好各项新闻发言任务。

    (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省政府研究室成立了网络评论员工作组,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寇全安任工作组组长,翟爱斌为工作组联络员,赵理顺、梁华强为网络评论员。按照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我室专门安排综合处的一名同志报名参加全国省级骨干网评员工作,工业交通处和社会处的两名同志参加陕西省特约网络评论工作,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认真进行舆情分析研判,并及时予以回复和舆论引导,按时高质地完成了各项网评工作任务,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五)开展信息解读工作

    我室于8月底建立了省政府研究室专家解读机制,组建了政策解读专家队伍。专家组组长由寇全安副主任担任,综合处、宏观处、农村处、工交处、社会处的负责同志担任专家组成员负责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释、阐释。2014年2月23日,我室寇全安副主任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西部网进行的联合在线访谈直播节目上,就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省政府的主要举措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解读。

    (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我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如果不涉密,就必须确定公开方式,明确“公开”或“不公开”;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坚决做好保密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研究室副主任、保密委员会主任杨三省同志,专门就加强保密工作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了一堂深刻而生动的保密党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省政府研究室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自身职能,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规定》和28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为公众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调研成果提供了信息保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原则,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 2014年我室在门户网站上录入了240条公开信息,网站的总访问量达7.2万多人次,平均日访问量达200多人次,门户网站信息总量近2460M。我们在门户网站对省政府研究室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人事信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意见征集、投诉咨询及领导信箱信息收集工作,收到的意见、咨询和投诉件,规定由秘书处为具体负责处室,做好登记、办理工作。对于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室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栏目共收到2封群众来信,室领导对来信给予积极回复,群众反应良好。

    四、主要问题

    2014年,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站等信息平台信息发布频率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框架和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四是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参加专业培训的机会较少,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有待提升。

    五、改进措施

    2015年,我室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网站内容构架、新闻发言人制度、专家解读队伍等平台,进一步提升省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能力。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进行第6次版面改版,进一步优化网站版面和栏目设计,使网站主页更加简洁大方、一目了然,突出研究室职能和特点。对网站现有数据进行整合、优化,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网站页面浏览速度,使门户网站的服务、宣传等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树立良好形象。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和答复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有关信息。

    四是积极探索和完善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行状况、信息链接的有效性、信息更新时效性等,及时、准确和有效,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