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室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2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4条(主要是人事任免、预算决算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发布调研信息7篇,《陕西经济研究》专栏文章12篇,有效发挥了服务决策职能。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办理网友留言2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室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函,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上网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严格按照《网上信息发布审批单》程序办理,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确保了网站正常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室门户网站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省级平台运行良好。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标准,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等工作。2022年网站总访问量174066次,同比增长102.67%。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单位网站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检查指出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参加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务培训班、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了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
改进措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事项,细化落实举措,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室于2018年按程序关闭原有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新华微博,目前未开设政务新媒体。我室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