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度)

  为了深入贯彻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室编制了《陕西省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网址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http://zys.shaanxi.gov.cn)。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我室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单位网站(http://zys.shaanxi.gov.cn)进行查询。

   2.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我室主要采取网上公开、调查研究报告和陕西经济研究公开等形式。网址为http://zys.shaanxi.gov.cn联系电话:029-63916520。

   3.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信息,我室将尽量在可以公开的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室提出申请。我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1.公开范围

   我室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撰写或者取得的,以一定形式保存的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报告等。

   2.受理机构

   我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陕西省政府研究室秘书处;受理地点在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12层021号;办公时间为每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29)63916520,传真号码(029)63916488;通信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12层041号,邮政编码为710006。

  3.提出申请

  向我室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受理处室领取,也可以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zys.shaanxi.gov.cn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室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网址:http://zys.shaanxi.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处室,当场提出申请。

  我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我室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清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我室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的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2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室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室免于公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在受理时限内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公开其所需的信息。

  我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陕西省政府研究室机关党委投诉。

   监督电话:029-63916520   电子邮箱:zysljy@shaanxi.gov.cn

   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12层东

   邮编:710006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